经各高校遴选引荐,省教育厅方式检查、评前公示、专家评定和厅务会审议,拟立项建造49个陕西省高等学校要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“实验室”)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承受社会监督。
依据《陕西省高等学校要点实验室建造与运转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安排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要点实验室的告诉》,经各高校遴选引荐,省教育厅方式检查、评前公示、专家评定和厅务会审议,拟立项建造49个陕西省高等学校要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“实验室”)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承受社会监督。
2023年12月25日至31日,共7天。二、公示期间如有贰言,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陕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反映。单位反映情况的,请出具正式信件并加盖公章;个人反映情况的,请供给名字、联系方式及有关依据等。
三、各高校必须仔细核对实验室的称号及相关信息,特别是实验室的称号,应标准、精确表述,如需求调整的,请及时书面反映。